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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开展2018年度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12-18 15:25:5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人才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的科技引领带动作用,经研究,拟新命名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根据《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鲁科字[2017]1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过程中,围绕“十强”产业发展,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化示范等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团队。

  二、推荐条件

  满足管理办法中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依托单位承诺在团队配备、人才培养、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

  三、推荐要求

  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可推荐申报。

  2017年申报的领军人才前瞻性研究项目的科研团队不再重复提交申报材料,依托单位仅需补充提交配套支持承诺函。

  请于2018年12月20日16:00前将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书及依托单位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一式2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jcjhk@q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鲁科字[2017]139号)

  附件2:山东省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书

  附件3:依托单位承诺函

科技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