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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发改委提供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有关材料的通知

    2018-05-21 09:07:25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指示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启动了山东省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初步考虑,突出山东特色和优势,围绕海洋科学、军民融合、数字山东、现代农业、智能制造、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等7个领域,论证提出近期实施或未来一个时期内拟实施的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就如何布局实施上述领域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一)目前牵头实施、参与实施和即将实施的科学研究计划和工程,每项提供以下材料:

  1. 名称、主要内容和目标。
  2. 研究力量、包括参与的研究机构、高校和企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情况。
  3. 现依托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科研基础设施。
  4. 目前承担的国家和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前沿技术研究项目。比如,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
  5. 资助立项开展的研究计划和项目。
  6. 目前国内和省内该领域取得的重大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成果,已经或正在转化形成的重大产业化企业、项目和产品等。

(二)未来拟实施的科学计划和工程(分2020年、2025年、2035年三个时点)

  1. 拟参与国家部署的重大基础研究计划,以及自主开展的基础研究项目。包括名称、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目标等。
  2. 围绕上述领域,拟实施的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前沿战略技术、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重大应用示范项目。
  3. 是否需要、如何整合现有全省相关科研资源。
  4. 是否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新布局或新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5. 是否可能争取进入国家层面的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三)有关建议。特别是布局、推进、政策等方面。
    需要说明的是,提供材料请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另外,除上述7个领域,也可在其他有条件的领域谋划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结合山东实际,组织本单位的科研力量认真研究、超前谋划,形成书面材料与5月21日下午3点前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刘义国
    邮箱:yiguoliu@163.com

科技处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