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7 00:00:00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进展、结题等各项工作,现将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相关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积极发动,确保申报任务(附件1)的完成。
2.拟申报人需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请到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下载2013版申请书,如电脑中有旧版申请书请删除后安装2013版。
3.拟申报人上交申请书前,请根据《2013年度NFSC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2)进行个人自查。
4.各学院请于3月4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书一式一份集中报送到科技处并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请务必双面打印。
5.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打印相关页面联系合作单位盖章,且必须是法人单位公章,同时注意基本信息页和签字盖章页要前后一致。所有参加人员均需本人签字确认,不得代签。
6.科技处将对拟申报项目的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束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反馈给相关学院。
二、进展报告相关事项:
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在线填写(采用新格式,取消经费使用情况表)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3年1月10日前通过ISIS系统上传电子版。
三、项目结题相关事项: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于2月20日前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请于2月25日前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联 系 人:高 飞 贾玉辉
联系电话:86080773
电子信箱:kjcjhk@qau.edu.cn
附件1:2013年度NFSC项目申请各学院任务量
附件2:2013年度NFSC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
科技处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