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5 00:00:00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申报任务(附件1)的完成。
2.申报人需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项目申请人手册》(附件3)。
3.申报人上交申请书前,务必仔细阅读《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4)并进行个人自查,学院审查。
4.本年度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2015年已获基金资助的,2016年不得再申请同类型项目。
5.特别注意《2016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中新的政策规定和不同科学部以及局室的一些特殊要求。
6.所有项目的负责人及参加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代签。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打印相关页面联系合作单位盖章,必须是法人单位公章,同时注意基本信息页和签字盖章页要前后一致。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的要求,认真核对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是否符合限项要求。
7.我校申报系统截止时间:3月11日17:00,学院于3月15日17:00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和1份本人及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签字的形式审查表统一交科技处,注意纸质申请书务必保证与电子版本号一致,科技处于3月17日统一盖章审核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飞 贾玉辉86080773 kjcjhk@qau.edu.cn
附件3:项目申请人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