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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签订2016年高校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2016-07-08 00:00:00           浏览数:0

有关项目负责人:
  2016年高校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已经下达(详见鲁教科字〔2016〕3号、鲁教科函〔2016〕4号)。现将签订《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方式
  《合同书》签订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http://211.86.62.60)网上填写、网上审核、在线打印。
  二、时间安排
  7月16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填写、上传;
  7月19日,科技处完成网上审查;
  8月12日前,省教育厅完成网上审核;
  教育厅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及时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纸质版《合同书》,签字盖章后,送交科技处(主楼1411)。
  三、有关要求
  1.《合同书》分为资助经费和自筹经费两类。《合同书》中,经费预算表按鲁教科发〔2016〕3号文批准的资助额度或自筹经费额度填写,其它各项内容(研究目标、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成果形式和水平等)必须依据报送的《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如实填写,不得随意变更,确保研究目标、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成果形式和水平等与申请书一直,不能随意降低,要尽量可以量化。经费预算支出栏目与网上合同书模板(见附件)一致,不能随意增减变动栏目。不发生支出的栏目,可以空着或者写零,但是栏目名称一定要有。
  2.纸质版《合同书》一式三份。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科研处  王勇   0531-81916539,
 
  科技处:黄毅  高飞
  电话:86080773
 
 
 
  
  
                                    
科技处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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