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导航栏

关于开展科研工作年度总结的通知

    2018-12-14 09:34:16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科研工作的规范化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请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7〕193号)、《青岛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修订)》(青农大校字〔2018〕145号)和《青岛农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8〕146号)等管理办法开展科研工作年度总结。
    对本年度学院在2018年度科研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要认真总结部署。重点梳理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填报情况;2018年应结题验收项目的结题或验收情况;查找是否存在项目申报推荐程序不规范、不执行项目合同、未按要求执行经费审批程序情况;科技成果转让是否存在转让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科技创新平台是否存在推荐程序不规范,平台经费支出是否合理等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与风险情况。
     对本单位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是提炼成绩与经验、发现问题、改进不足、明确方向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有关总结工作。

 

科技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