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6 00:00:00 浏览数:0
《青岛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印发并开始执行,现就其中部分条款的执行补充通知如下:
一、办法第八条规定材料费支出要有材料验收、入库、出库单据,该条款暂缓执行,待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出台相应材料出入库管理规定后遵照执行。
二、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可列支大宗汽车过路过桥费和汽车燃油费,对该条款明细规定如下:不可列支ETC卡充值单据,小额汽车燃油费的报销,应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注明出差人、时间、地点、事由等事项,并提供过路过桥费等证明单据,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燃油费报销审批表》,由所在学院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在合理范围内据实报销。
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