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7-01-26 15:20:26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申报任务(附件1)的完成。

  2.申报人需认真阅读《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项目申请人手册》(附件3)。

  3.申报人提交申请书前,务必仔细阅读《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4)并逐项进行个人自查,学院审查。

  4.本年度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2016年已获基金资助的,2017年不得再申请同类型项目。

  5.特别注意《2017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中新的政策规定和不同科学部以及局室的一些特殊要求,如申请代码更换,所申报的项目内容符合申报学科和项目类型的资助范围等。

  6.所有项目的负责人及参加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代签。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打印相关签字盖章页面联系合作单位盖章,必须是法人单位公章,同时注意基本信息页和签字盖章页要前后一致。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的要求,认真核对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是否符合限项要求。

  7.我校申报系统截止时间:3月10日17:00,学院于3月13日17:00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和1份本人及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签字的形式审查表统一交科技处,注意纸质申请书版本号务必保证与电子版本号一致,科技处于3月17日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联系人:高飞 贾玉辉  86080773  kjcjhk@qau.edu.cn

附件1: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各学院任务量

附件2: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3:项目申请人手册

附件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

附件5: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总结与2017年度申请工作部署

 

                             科技处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