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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7年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2017-04-11 16:03:12           浏览数:0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优化农业良种结构、提升供给质量,按照《山东省种业科技发展纲要(2015-2025年)》要求,省科技厅在专家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了2017年农业良种工程申报指南(第一批)(详见附件1),请根据指南组织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具有较好的人才、平台等科研条件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运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研发投入,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企业申报项目须有自筹科研经费,自筹经费额度一般不低于省级财政科技资金资助额度。

 (四)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创新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立项项目支持方式

 (一)省财政科技资金将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视情况采取前补助或后补助或二者结合的方式对立项项目予以支持,新品种储备类项目主要以后补助为主。立项批复资助经费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补足。

 (二)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对省农业良种工程立项项目跟进支持,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等科技金融政策支持。

 (三)对于2016年财政科技投入较上年未增长的设区的市,以及未设立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县(市、区),其行政区域内单位(不含归上级行政区域管理的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通过立项评审的,只立项、不安排省级财政扶持资金。

 (四)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现代种业中成效显著的设区的市推荐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对结合省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科技扶贫开展示范应用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

 (五)优先支持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和省人才计划中领军人才承担项目。

 二、申报项目组织方式

 (一)围绕基础理论创新、育种技术突破与材料创制、重大新品种选育、良种良法示范等开展全链条攻关,合力促进项目总目标实现。

 (二)围绕整个创新链条,整合集成全省优势科技资源,开展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创新、联合攻关,实现科技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

 (三)申报单位围绕创新链条组建强强联合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团队,由首席科学家牵头,组织全省产学研相关单位编制项目整体申报书,进行联合申报,并与联合申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相关任务目标、经费使用、知识产权归属等。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申报1个项目,省农业良种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牵头申报,2017年内将完成结题验收的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在限制范围。省级以上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为在研省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的,根据科研需要确需申报与在研项目具有紧密关联关系研究项目的,按“一事一议”形式审议确定。

 (三)与已立项支持的省农业良种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内容、指标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重复立项。

 (四)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要符合省农业良种工程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申报项目期限截止后,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任务目标等。

 (六)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实施期结束须及时申请结题验收,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需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推荐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结题验收项目须按照规定提交科技报告。

 (七)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八)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省属单位、各设区的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辖区内(含财政直管县)单位的组织推荐,并做好项目申报审查工作。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填写《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3),并报送至相应推荐部门。

 2、各推荐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以单位公函的形式进行推荐。

 3、指南(第一批)项目受理截止后,发布指南(第二批),8月底之前完成指南(第二批)项目评审立项工作,本年度立项,2018年度匹配资金。

 (二)申报材料

 1、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函,一式2份,并附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2、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构成。其中,附件包括联合申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等,并提供附件目录。

 3、申报材料装订。纸质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并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分别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

 (三)申报受理

 1、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2、纸质申报材料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山东科技大厦院内南楼103室(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邮编250101)。

 (四)联系人及电话

 1、问题咨询:山东省科技厅农村处  李国田、王胜利 0531-66777255、66777082

 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处    徐延超   0531-82669780

 2、材料报送:山东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  赵青0531-66680018   17686401006

 

 附件:1、2017年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

 2、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

 3、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