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征集科技部2014年度亚太经合组织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项目”的通知

    2014-01-16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要求,2014年度亚太经合组织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项目已启动。为推动我市国际科技合作,加强创新驱动发展,现面向全市征集国际合作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员:澳大利亚联邦,文莱达鲁萨兰国,加拿大,智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合众国,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共和国,俄罗斯,新加坡,泰国,美国,越南。
  2、申请的“APEC基金”支持项目和“财政部基金”支持项目资金额度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0万美元和60万元人民币,配套资金应充分保证;外方合作单位需来自两个或两个以上APEC成员经济体。其他详细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
  3、请有关单位严格把关,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报,我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初评,择优报送科技部。
  4、报送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齐备,须同时附合作外方签署的协议/意向书等,请于1月16日前提报我处(“APEC基金”第二期截止日期为6月份,不另行通知),所有纸质材料需一式4份。
    联系人:周 圆  王妍妮
  联系电话:85911346
  邮箱:hzc85911346@163.com
  
  附件:关于征集2014年度亚太经合组织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