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4-01-17 00:00:00           浏览数:0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以及结题报告提交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以下简称《通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申报任务(附件5)的完成。

  2.申报人需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培训手册》(附件3),离线申请书请到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下载2014版申请书,如电脑中有旧版申请书请删除后安装2014版。

  3.申报人上交申请书前,务必根据《2014年度NFSC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4)逐项进行个人自查。

  4.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4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5.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6.所有项目的负责人及参加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代签。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打印相关页面联系合作单位盖章,且必须是法人单位公章,同时注意基本信息页和签字盖章页要前后一致。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的要求,认真核对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是否符合限项要求。

  7.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8.因基金委限项查重系统于3月10日关闭,请各学院务必于3月7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电子版报送到科技处,科技处将集中进行限项查重。限项查重后除申请项目研究团队人员不可变更,申请书其余内容可做修改。

  9.请各学院于3月14日17:00前将申请书最终版(包括电子与纸质)交科技处,纸质申请书务必保证与电子版本号一致,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二、项目结题

  2013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书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5.项目负责人在2月21日前将相关纸质结题材料报科技处。经费决算表须本人到财务处、审计处签章。按照《条例》规定,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

  三、其他事宜

  1.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和下载相关文件。

  2.特别注意项目限项问题。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1项。

  3.申请经费在实事求是基础上要满足课题完成需要。经费申请表的经费不要超过支出项目限制,例如研究生劳务费不超过15%;仪器设备不超过5万元,管理费按照5%预算。如超过必须做特别说明。

  4.课题负责人要对所填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出现信息严重失实,课题负责人将承担完全责任。所有签字(包括项目参加人)必须是本人,不允许代签。若出现签字代签问题,代签字者要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5.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

  6.未尽事宜或有其他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飞86080773 kjcjhk@qau.edu.cn)

 

附件1: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附件2: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3: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培训手册

附件4:2014年度NFSC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

附件5:2014年度NFSC项目申请各学院任务量

 

 

                                        科技处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