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立项的通知

    2021-01-04 14:48:04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有关要求,学校收回了2015年之前立项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现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20﹞37号)要求,结余经费作为学校科技创新支撑项目立项经费定向使用,项目负责人不变。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青岛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计划书》,立项周期为2-5年,只能列支科研活动的直接经费等相关科目。项目结余经费经原项目负责人授权,可将经费使用权限授予其所在课题组的本校在岗人员。

  各项目负责人填报计划书(一式三份,正反打印),报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请于1月7日报科技处审批立项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晓东,贾玉辉,58957773。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计划书


科技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