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5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青岛市城阳区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城阳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城阳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青城科字〔2015〕3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城阳区科技奖授予在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重点奖励在轨道交通、机械电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实施转化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鼓励原始创新和重大发明创造。
鼓励进行联合攻关、协同创新的项目团队申报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按照一等奖标准评审、授奖,每年奖励数量不超过3个。
推荐项目和人选应符合《城阳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2015年度青岛市城阳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1、推荐材料: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页面大小为A4,主件内容所用字号应不小于5号字,左侧装订,装订后不要另外附加封面。书面推荐书一式二份,原件1份(首页顶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2份。电子版请发(kjccgk@qau.edu.cn)。
2、推荐时间: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15年11月20日以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刁志凯 联系电话:86080431
附件:1.青岛市城阳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青岛市城阳区科技奖励细则
科技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