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3 09:23:54 浏览数:0
各专家:
根据《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条件
2017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省丰收奖”)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以下简称“合作奖”)。
(一)成果奖推荐条件
推荐成果奖的项目,除符合《细则》《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近3年内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或评价(鉴定)。
2.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超过20人,其中县及县以下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5%,乡镇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所占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30%。同一人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作为省丰收奖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报奖。
3.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丰收奖推荐项目。
4.曾经获得省丰收奖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次报奖。
5.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奖资格,相关人员两年内不得申报省丰收奖。
6.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材料,所有完成人需在本单位公示7天且无异议。
(二)合作奖推荐条件
推荐合作奖的项目,除符合《细则》《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合作3年(含)以上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生产做出显著贡献。
2.具有明确的目标任务、长效的合作机制,形成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技术推广模式。
3.带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能力明显提升,促进当地产业快速发展。
4.形成主导产业,创立品牌或取得无公害、绿色、有机等认证。
5.主要合作单位不少于2个,每个合作单位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人总数不超过20人。所有完成人需在本单位公示7天且无异议。
6.合作奖每年评定不超过2项。
二、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
省丰收奖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电子版材料。通过省丰收奖奖励系统在线填写和上传(http://123.232.0.238:8080/xmsb/Login.aspx)。请各推荐单位即日起使用推荐单位账号和登录口令(电话通知)进入系统,在指标管理及项目推荐栏目中的相应奖种位置,为每个申报项目分配账号及密码,按要求组织推荐。项目一经推荐上报,内容无法修改。
2.纸质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后,通过省丰收奖奖励系统下载打印,电子版推荐材料和纸质版推荐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二)报送要求
1.纸质推荐材料。包括:省丰收奖申报书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省丰收奖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主要完成人基本信息汇总表与申报书统一装订。
2.推荐截止时间。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刁志凯
联系电话:86080431
科技处
2017年5月22日